新华报业网 > 南京 > 要闻 > 正文
南京一小区申请维修资金 物业被指造假
2023/05/09 16:0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弘阳旭日爱上城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小区物业——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阳物业)在申请维修资金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以达到骗取维修资金的目的。接到反映后,政风热线记者于4月下旬实地进行了调查,发现弘阳物业在征询业主意见的投票统计、签字授权等方面的确存在问题——部分业主表示“不同意”被写成“同意”,或者写成“未征询”;维修资金申请人更是指责弘阳物业伪造申请人签名。

  业主投诉:申请维修资金过程中 物业涉嫌票权造假

  据了解,该小区没有业委会,维修资金的申请是弘阳物业在操办,开始时间约是2022年1月。

  2023年初,1栋到4栋维修竣工验收,小区公示工程量走支付尾款程序时,李先生从公示的票权材料中发现了问题,经过向一些业主核实,发现很多业主对动用维修资金持反对意见,却被弘阳物业在票权中写成“同意”。

  在李先生和物业交涉获取的几段录音中,给业主们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弘扬物业委托的第三方。有一段录音中,第三方提到这栋维修费用预算才2万元左右,分摊到每户也没多少钱,维修资金方面还是比较充足的,这笔钱走维修资金,不需要业主个人掏钱。

  李先生认为,征询业主意见应该先将工程明细和认证材料等内容详细介绍并公示,不应隐瞒、误导甚至票权造假。“此外,小区一共有14栋楼,不同程度出现外墙渗水问题,小区在5年内是保修的,但是其间向弘阳物业的报修却鲜有维修,直到过了保修期之后,才突然动用维修资金来修。”李先生说。

  业主表示,这张表上大多数“同意”意见均系伪造

  记者调查:确实存在业主“被同意”的情况

  4月26日晚,记者随同李先生,在票权表中抽取了一些“同意”的业主,进行上门核实。结果发现,某栋1008业主、某栋3002业主、某栋2802业主、某栋2101业主均表示“不同意”,但票权统计上均显示是“同意”。

  此外,有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但是却没有被统计在票权表里,或者是被人冒充签字,以“同意”票出现在票权表。有的业主未被征询,却被以“弃权”票出现在票权表里。还有的业主未被征询,不知此事,却被人冒充签字,以“同意”票出现在了票权表里。对比票权表与核实的结果,如此“误差”,第三方和弘阳物业又会有怎样的解释呢?

  第一批维修资金尾款公示告知

  弘阳物业:否认委托第三方统计 认为票权真实

  2023年4月25日中午,记者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弘阳物业区域领导贺某和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李某。

  据李某介绍,该小区有1753户,保修期是2015年中至2020年中。此次维修的第一批维修资金已经首付了30余万元给施工方,目前尾款支付已经暂停。

  贺某表示,没有委托第三方,是公司的4名物业管家在做投票相关事宜,采取上门询问的方式,对不在家的业主采取电话征询的方式。当矛盾爆发后,物业内部也排查了,对票权进行核实,程序、流程、结论都没有问题,投票结果是业主真实意思的表达。“维修资金投票工作正常应该是业主申请人自己做的,物业受申请人委托实操,也是在服务业主,否则业主会对物业工作有意见,服务工作难做。”贺某说。

  王女士指出物业伪造日期微信截图

  申请人:未委托物业跑票 指责物业伪造申请签名

  记者还发现,在这次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材料中,有一份“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由业主申请人和受托人弘阳物业填写签字,表格内容要求申请人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份由申请人和受托人签字的文件是“南京市江北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方案里明确了跑票的票权票数、法律责任等,要求申请人对业主表决意见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4月27日,记者联系到了业主王女士,她是5栋到14栋的维修资金申请人,她表示从未委托弘阳物业申请维修资金,弘阳物业没有明确告知她相关流程和法律责任,诱导她在申请书上签字,不仅伪造了签字日期,还伪造了她委托弘阳物业进行票权跑票的签字文件,甚至还签了个错别字。

  王女士表示,自己曾报备了家里墙壁渗水的问题,但是并未向物业提出申请维修资金。2022年6月22日,工作人员拿了很厚一叠资料叫王女士签字,并没有告知她以申请人身份签字的流程和法律责任。“仅仅这一份维修资金申请,就包含了小区5栋到14栋的维修方案,我签字时也不知情,以为所有报修户都要签字。”王女士说。

  对于申请人对伪造签名的指责、楼盘刚过保修期就动用维修资金等问题,弘阳物业将会如何解释,政风热线记者将继续关注。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米格

标签:
责编:顾志铭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