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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多措并举助推乡村振兴
2021/09/17 19:06  新华报业网  

  年初,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人民法庭扎根乡村,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是乡村振兴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上,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强调,必须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谱写服务地方发展的大篇章。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对接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不可缺位。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促进产业振兴,江苏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的地缘优势,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主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通过出台加强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意见,推动设立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加大产权与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力度。

  (“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挂牌成立)

  同时,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平台,精准对接乡村产业振兴。辖区张家港法院依托人民法庭,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张家港)实践基地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法院系统设立的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当前,全国上下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此,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密切关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城乡基本工农服务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金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多方联合会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

  (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商物流等新发展,妥善审理涉及特色小镇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案件,保障农业科技创新和智慧农业发展。此外,通过司法审判加大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农业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戏曲曲艺、传统技艺、歌谣谚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辖区甪直、木椟、三垛等法庭充分发挥旅游审判的职能,精准对接乡村旅游产业振兴,大力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使乡村旅游资源和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精准对接乡村综合治理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对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巩固基层政权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乡村振兴,要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乡贤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坚持推广“枫桥经验”,主动“走出去”,积极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通过积极参与所辖乡镇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矛盾纠纷突出行业和领域的源头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辖区洪蓝法庭、城头法庭能够进一步延伸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分别成立“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审务工作站”,充分发挥本地乡贤文化与基层调解之间的融合关系,激发乡贤这一助力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桥梁作用,积极为乡贤调解工作提供及时、专业、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乡村法官驿站、无讼村居建设)

  吴江开发区人民法庭通过建立“乡村法官驿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法官走访、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结对共建、巡回审判、普法讲堂等功能于一体的在线网络平台,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积极推动“无讼社区”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

  杨集人民法庭通过创建“五老”调解中心品牌,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素质高、热心肠、威信高”的优势,协助法官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巡回审判等多项工作。该品牌结合地方文化元素,树立矛盾纠纷化解鲜明特色,提升了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司法认同,使人民法庭成为群众心连心的地方。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精准对接乡村文化繁荣

  作为老百姓身边的司法力量,人民法庭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因此,人民法庭应当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宣传法制、普及法律、推动文明、匡扶正义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司法建议、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法治环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辖区汤山人民法庭始终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之中,不断强化人民法庭价值引领职能,创造性地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建成了首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展示馆,以此打造更多有影响、辐射广、效果好的教育实践品牌,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城乡肌理、深入百姓人家。汤山法庭被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明办命名为南京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基地,是南京市政法系统唯一一家教育实践基地。

  (人民法庭繁荣乡村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苏州地区人民法庭应以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法治宣传形式每月固定时间到乡村、到老百姓中间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法制课堂、巡回审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传承提升农村优秀文化传统,让人民群众能够面对面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度,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便民利民举措,精准对接乡村民生改善

  人民法庭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强化便民服务措施,精准对接民生改善,全方位服务于群众,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积极回应群众方便诉讼和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和各项便民设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院”。

  无锡地区人民法庭以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法治宣传形式每月固定时间到乡村、到老百姓中间开展普法教育,以案讲法,通过法制课堂、巡回审判等,与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主动适应群众对改善民生的新需要,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执法司法产品,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

  (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

  南京地区人民法庭通过创立“巡回百村办案,深入百企服务”品牌,就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物业纠纷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该创建目标定位于“以人民为中心”,当好“服务者”,通过发放宣传画册、开通官方微博或微信等方式,把司法政策、便民措施、特色品牌送进村庄社区、送到群众身边,使其成为惠及民生的“窗口,从而取得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佳效果。

  (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徐州地区人民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注重巡回审判实效,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定期通过“法官进网格”、开展法律宣传、法律知识咨询解答、纠纷预警排查登记,指导社区村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工作。通过在矛盾多发区设立便民诉讼点,借助社区力量发展便民诉讼联络员,实现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全覆盖。

  (人民法庭司法保障民生权益)

  江苏法院人民法庭在中央“一号文件”指引下,将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工作总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努力打造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体现标杆水平的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江苏样板”。(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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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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