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警察同志,这个弩我买回来后就打打鱼,从来没有敢打鸟,这也犯法啊?”面对设卡检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董某的一番话,让民警哭笑不得。
近日,南通市海安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治安复杂区域整治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拦停安检。当民警打开董某的私家车后备箱后,除了一些鱼竿、捞网、鱼食等正常渔具,竟然发现了一把长约80公分的黑弩。这把弩机身使用合金材料制成,灵巧轻便,有机复合橡胶更是让它杀伤力十足,一旦弩箭打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原来董某是一名狂热的钓鱼爱好者,但无奈技术不到家,总是眼睁睁看着大鱼从鱼钩下逃脱。后来董某从网上看到有人使用弹弓打鱼的视频,便产生了“购买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弩来射鱼,再将系着鱼线的弩箭连同大鱼一起拖上岸”的想法。今年年初,董某从外地网购了这把弩并放在汽车后备箱中,在小河野沟中钓鱼的时候,不时拿出弩对着水面“射击”捕鱼,直至被民警查获。目前,董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海安市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该弩也被依法收缴。
警方提醒:弩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一旦大量流入社会将严重破坏和谐稳定的治安秩序,不管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得非法携带,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给予处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虞越 通讯员 钱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