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巧妈串串香福新路店开业,门口摆放的6个花篮尽管不在人行道上、不妨碍路人经过,但仍被城管以门前堆放有碍市容物品为由罚款200元,引发网友质疑。
如果门口堆放的物品确实有碍市容,处罚当然是必要的。但是,适逢新店开业,几个花篮临时摆放一会,既无碍市容,也不影响交通,何必急吼吼地处罚呢?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情,法律有刚性一面,但也要有柔性一面。如果能多些柔性执法,多些“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不是更好吗?
孟亚生/文 王成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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