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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出骆马湖野生湖鲜后,水产店老板“看破不说破”继续收购出售获刑
2023/05/09 15:3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凭借多年水产养殖经验,一眼看出鱼贩子卖的是正宗的骆马湖野生湖鲜……深知现在是禁渔期,这些鱼虾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宿迁市的水产店老板李某某却故意“看破不说破”,照旧收购、出售这些野生湖鲜。近日,经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的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从2022年开始,李某经营的水产店里来了一批新的湖鲜,每逢有客人感兴趣,李某都会神神秘秘告诉对方,这些是“正宗的骆马湖野生湖鲜”,很难买到!

  事实上,李某并未撒谎,这些鱼虾确实是在骆马湖里捕捞上来的,而因为当前正值骆马湖封湖禁渔,他这些“正宗野生湖鲜”的渠道并不合法。“我外出进货的时候,看到鱼贩子杨某三人在卖螃蟹、青虾等水产品,就知道他们是非法捕捞来的。”李某交代,根据他多年水产养殖经验,一眼就认出了这些鱼确实是野生的,但他在明知对方涉嫌非法捕捞后,仍“看破不说破”,还跟杨某约定,以后把捕获的鱼虾蟹送到他的门市售卖。

  不久后,杨某等三人在骆马湖水域,使用延绳钩及禁用渔具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被省骆马湖渔政监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当场抓获,查获螃蟹、青虾等水产品77.55千克。

  “一部分自己留着卖了,剩下的都被李某收购去了。”根据杨某三人交代的情况,渔政大队找到了李某,调查发现,从2022年6月初到7月2日杨某等人被渔政大队查获,李某共从杨某等人处收购骆马湖野生水产品1.5余万元。

  对此,检察机关认为,杨某等三人在骆马湖封湖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涉嫌非法捕捞罪;李某明知这些渔获物是从骆马湖非法捕捞所获,仍予以收购并进行销售,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四人的行为破坏了骆马湖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的民事责任。

  因此,日前法院以杨某等三人犯非法捕捞罪,判处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四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杨某等三人共同赔偿渔业资源修复费5.9万元,李某对其中的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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