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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力最高单次罚1000万元!无锡推“史上最严”环保惩戒有何深意?
2021/09/16 20:20  新华报业网  

  无锡近日出台《关于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严格惩戒措施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本月起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这是无锡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江苏率先推出的史上“最严标准、最严措施、最严监管、最严问责”。

  “惩戒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为属地政府戴上“环保紧箍”,用经济杠杆倒逼转型,无锡“铁腕治污”的率先探索,为地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安全发展提供了启示。

  解决“老问题反复出现”难题

  8月26日,江苏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召开。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会上明确指出,江苏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变量,注重综合效应,更大力度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美丽中国现实样板,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无锡要以更强的决心改善生态环境,在整改上动真格,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查问题和老百姓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在大会小组发言谈到生态环境问题时坦言:“我们感觉目前存在的很多环保问题还是老问题反复出现,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提升干部的认识,加强工作程序的安排。”

  今年6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0年无锡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数据显示,去年无锡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实现2013年以来“七连降”,成为全省首批PM2.5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1.7%,达 2013年以来最高。全市纳入年度考核的4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 86.0%,为“十三五”以来最优,161条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水质优Ⅲ比例66.7%,13条主要出入湖河流连续两年达到或优于Ⅲ类。

  “当前,无锡市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取得一定进展,但随着污染防治攻坚进入‘深水区’,顽固性环境问题还需攻坚,污染防治攻坚的责任仍需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潘润说。

  “以水环境为例,当前,无锡水环境质量建设面临面源污染总量加大、河道水质不稳定、优质水生态尚未形成等多重挑战。”潘润说,从数量上看,“十四五”期间,无锡国省考断面数量将达到71个,比“十三五”期间增加26个;从标准来看,国省考断面优Ⅲ水比例达标率,“十三五”期间为81.4%,“十四五”期间要达到90%以上。“更高标准呼唤更强监管、更硬措施,通过实施‘最严惩戒措施’,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力争早日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

  “一错再错”,加倍惩罚

  以刚性措施约束属地政府,此次无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4种主要惩戒情形:

  水环境质量提升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不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和环境风险隐患管控不力。

  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视情形最高单次可收取1000万元惩戒金。

  《办法》对各种情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基本涵盖了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素内容以及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工作内容。例如,在水环境质量提升方面,《办法》明确,累计3个月国省考断面水质未达市级考核目标的,每个国考断面收取惩戒金500万元,其他省考断面收取惩戒金300万元。同一断面当年两次及以上出现累计3个月未达考核目标的,加倍收取惩戒金;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无锡各市(县)、区累计3个月PM2.5浓度同比上升且比市均值高5%以上的,累计3个月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且比市均值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分别收取惩戒金300万元。而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敷衍整改、抗拒整改、虚假整改的,每个问题将收取惩戒金500万元。

  “《办法》不仅对最终结果评估,同时也对过程量化评估,规定了单月或单次即触发惩戒的情形,规定了累计触发惩戒的情形,并对‘一错再错’的情形规定了加倍惩戒情形。”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督处处长唐凯介绍,办法实现了全周期压实责任,有助于提升污染攻坚任务完成效能。同时,《办法》也规定,收缴的惩戒金将专款专用,统一由无锡市政府统筹用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纳入下一年度市本级预算。

  记者注意到,以往对地方政府污染攻坚不力的惩戒方式主要以通报、约谈、扣分为主,方式较为单一,难以有效形成压力;效果略显普通,戳中痛点的情况相对较少。针对这一情况,此次无锡出台的《办法》除收取惩戒金外,还明确了其他4种惩戒措施,从资金、申报、荣誉、追责等方面拓宽惩戒领域,加大惩戒力度。

  这些措施包括:

  对全年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未达市级考核目标的市(县)、区,全年PM2.5高质量发展考核未达标且比市均值高10%以上的,或全年优良天数比率高质量发展考核未达标且比市均值低两个百分点以上的市(县)、区半年内分别暂停排放水污染物、大气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报(基础设施类项目、民生类项目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除外);

  对因全年环境质量不达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未完成、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而导致省对市高质量考核扣分的市(县)、区,半年内暂停向上推荐生态环境类荣誉表彰;对被惩戒的市(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在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存在的问题;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化问责压力为治污动力

  “采用经济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惩戒方式,通过资金、申报、荣誉、曝光等直接影响属地政府利益、面子的惩戒方式,让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切切实实感受压力、触动痛感、加强震慑。”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高小萍直言,这一套政策“组合拳”将倒逼属地政府化问责压力为治污动力。

  “五项惩戒措施中,每一项的压力都很大。特别是一旦收取高额惩戒金或暂停建设项目申报,地方经济发展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涛在详细学习《办法》后深有感触。

  “收取惩戒金是将真金白银拿出来,暂停建设项目申报是将真金白银拒之门外,无论哪条都具有强大约束力”。张涛告诉记者,以宜兴市为例,无锡全市71个国省考断面,宜兴占其中31个,其中10个是新增断面,部分断面原有水质基础薄弱,在水质“按年提升”的前提下如果稍有松懈,就会受到“按月累计”的惩戒。“这也进一步警示我们,要在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作为宜兴重要的国考断面,殷村港一直是宜兴治水的难点所在。《办法》实施首日,殷村港北侧团结圩地块水产养殖尾水标准化治理项目现场一片忙碌,170亩鱼塘改造成尾水生态净化区,剩余1000多亩养殖区域的尾水将通过沟渠统一收集至净化区三级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以提升太湖水质。

  “在已建成238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基础上,宜兴将进一步扩面提质,完成60个自然村新建工程、300个老旧设施工程改造任务,确保年内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82%以上。”张涛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迅速整改、消除隐患”的工作原则,配优建强督察力量,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不想红脸出汗,就得手中快干。”连日来,无锡市新吴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奔波在环保督查的第一线。记者了解到,新吴区把2021年作为“源头治理年”,咬定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创新举措推进源头治理。以工业涂装行业为切入点,该区“一企一策”启动行业VOCs源头治理,督促企业源头减排,下阶段还将结合产业园区“三优化三提升”行动,推进包装印刷等排污强度高的非主导产业企业腾退,实现由攻坚作战向攻坚作战与治本作战并重转变,

  “在当前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无锡‘自加压力’,承担起了‘领跑者’‘排头兵’的定位目标。”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东表示,无锡此次《办法》“刀刃向内”,充分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责任和工作导向,直指市(县)区政府,要求属地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度改革要真刀真枪,制度的落实和生命力体现更需要真抓实干。”在朱晓东看来,可以将《办法》具体条款的责任进行再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单位部门进行权责明晰;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落实督促检查用好用实《办法》;同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以便更好发挥“惩戒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撰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马薇 方思伟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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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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