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6月2日,G30连霍高速公路港头服务区南区发生一起危险品车辆泄露事故。在新沂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调度下,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与交警、交通、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妥善处置事故,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处置现场
当天上午10:40左右,一辆载有33吨二甲基甲酰胺(危险品)的陕A籍罐装货车在连霍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员突然发现车后的地面上有液体滴落。他判断是危险品泄露,于是第一时间拨打96777报警,并就近驶入港头服务区。
接到监控中心的通知后,连徐支队第二大队等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经专家检查确认,罐体确实发生了泄露,而且损毁部位难以修复,必须驳载。随着时间推移,危险品泄露的速度还在不断加快。更为严重的是,当时正值高温天气,而该危险品在高温环境下存在燃烧和爆炸的可能性。
情况紧急,各单位立即分头行动。连徐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配合交警临时封闭服务区入口,紧急疏散服务区内停留的人员和车辆,并全面检查了该车的相关运输手续和证件;消防人员对罐体的泄露处不间断进行喷水降温,对泄露的液体进行稀释处理,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洗消;新沂市应急管理局紧急调度了一辆危险品罐车,前来服务区进行驳载转运。
14:35,危险品货物驳载完毕。在对污染现场进行全面清洁处理后,服务区恢复运营。(马胜利 袁飞 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