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及时制止了一起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高压电力线塔的行为,有力维护了路产路权,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也为当事人规避了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大队执法人员在执行巡查任务时发现,G30连霍高速霍连方向91K处有机械设备正在施工。经调查,施工单位正在建设的是一座电力塔基础。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塔基施工地点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属于违建。
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耐心、细致地向现场负责人宣传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宣传了擅自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电力塔存在的严重的安全隐患。通过宣传,负责人认识到了违法施工的性质和危害性,主动填平已经开挖的土坑,并承诺更改建设方案,绝不会在建筑控制区内施工。(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