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智库专家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2023/02/14 16:4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建立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将其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中。实践证明,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凝聚治理主体价值共识,激发治理内在活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良法善治;筑牢社会治理文化根基,实现德润人心。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以此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凝聚治理主体价值共识,

激发内在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的现代治理模式是治理主体从一元走向多元,从以政府作为唯一治理主体转向以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需要互动合作,只有凝聚治理主体价值共识、激发治理内在活力、统一思想认识、汇聚多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才能为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动力。但多元利益诉求、错误价值观念交融及西方发达国家价值观的渗透扩张使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批驳谬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扩大思想共识,为顺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功能。自治是社会治理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推进以基层党组织为主导,社区辖区群众为主体,各类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参与的治理工作架构,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自治平台、创新自治方式,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网格力量”,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精准化与精细化的服务。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自治机制,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民主自治、民主管理的能动性。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实现良法善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善治的理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彰显的鲜明特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社会经济改革发展需要法治赋能,群众幸福生活离不开法治护航。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确立稳定的价值治理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转化为法律规定。以法治为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国家法律法规、社会管理体系和个人行为规范之中。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协调社会各群体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养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日常行为习惯;用法律的权威引领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推动“善治”的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善治,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内化为社会治理的价值共识和行为准则,更要将其外化于现实治理实践之中,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筑牢社会治理文化根基,

凝聚德治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德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灵魂支柱,以德治为先导,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德治先导作用,通过公益志愿服务、友爱邻里互助,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良好社会风尚。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实现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功能,使德治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推进文化治理,筑牢社会治理文化根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德润人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普通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以榜样力量转化德行,形成道德施教、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充分挖掘和运用好地域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特别是将传统和红色文化融入社会治理活动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在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成员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从而凝聚发展共识,提升治理效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制度建设,形成具体规范引导并约束个体行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包雅玮(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处处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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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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