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
2022/03/20 11:48  盐城发布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

  2022年3月19日我市在集中隔离点检测出第2例阳性感染者,为第1例病例的同车驾乘人员,系外省返盐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启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其在我市活动轨迹如下:

  亭湖区

  3月15日:204国道便仓镇盐城服务区、华建物流园英茂物流、华建物流园蜜晓峰超市。

  3月17日:华建物流园英茂物流、白马车站对面福富源自助快餐。

  盐都区

  3月17日:上海菲林格尔公司木地板仓库、蓝海物流园。

  市开发区

  3月15日:泰山路建材陶瓷仓库、佳运汽车工贸产业园B4楼、台玻悦达汽车玻璃有限公司、SK项目二期项目工地。

  东台市

  3月15日:南沈灶高速出口、204国道边猪肉摊、204国道老蓝莓厂废弃厂房。

  3月17日:南沈灶高速出口。

  大丰区

  3月16日:白驹镇狮子口加油站。

  3月17日:刘庄镇工业园德生物流门市。

  盐南高新区

  3月17日下午至3月19日下午在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阳性后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提醒广大市民有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日常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市外来盐返盐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同时,广大市民要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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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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