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原声 | 杨晓勤:制定地方性法规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
2020/01/15 21:01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继上海推出强制垃圾分类的举措后,不少地方也相继展开试点。“垃圾分类是难点,但是大势所趋。我建议制定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政协委员、民盟镇江市委主委杨晓勤通过调研镇江的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这样的提案。

  “镇江通过行政手段在一些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件事,并不容易”。杨晓勤在调研中发现,镇江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垃圾分类质量不高;二是配套资金不足;三是执法难度较大;四是分类氛围不浓;五是资源化利用不够。

  为此,她提出了这样的建议:首先,要加快制定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为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支撑。从各地试点情况看,为垃圾分类立法已势在必行,一是在内容上立法规范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终端无害化处置,突破垃圾分类的难点和分歧点,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处罚标准,增加行政处罚的刚性,减少执法者自由裁量权,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效提供地方法制保障。二是在措施上,分两步走。立法需要一个过程,在过渡阶段,建议出台《地方垃圾分类实施意见》。立法完成后,要加大宣传阵势,落实长效宣传机制,让垃圾分类进课本,从娃娃抓起。

  其次,加快建立全过程的垃圾分类体系,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迈出坚实步伐。

  另外,要加快提升管理者自身治理能力,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一是分批对全市各类管理者开展一次大规模培训,要少进高校,多进村居现场,多听基层合力是如何形成的,多看设施是如何布局的,多研究引导机制是如何建立的,浙江安吉县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二是推进垃圾资源产业化发展,为不同垃圾找到出路。农村少量分散的工业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垃圾、家庭废旧物品、厨余垃圾等不同垃圾分类处理需要分类施策,管理者要坚持市场导向,用市场化手段寻找垃圾资源的出路。建议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在有条件的垃圾转运站设置分类回收点,定期送往循环利用中心,统一处理。三是加大引导资金投入,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因地制宜建立垃圾处理企业,让垃圾资源就地变废为宝。

  交汇点记者 张红 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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