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是创造社会财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如何让科技人员凭借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无锡市委主委、无锡市副市长高亚光带来一份关于“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提案。
长期分管无锡的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高亚光留意到,对高校院所来说,科技成果多是职务行为,其所有权归属于单位,与科技成果转化所创造的巨大经济效益相比,科技人员从科技成果本身获得的奖励微乎其微。“科研人员自身难以享受到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收益,缺乏转化的动力,导致大量资源得不到高效利用。”
她关注到,近年来,为了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国家有关部委依托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等8个区域开展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推广“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改革举措,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以产权形式激发职务发明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动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与此同时,作为科教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健全、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的经济大省,江苏目前尚未有地区纳入推广区域。
她告诉记者,去年,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预计达3.3%,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近2.4万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2.01件,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资源最为密集、创新活动最为活跃、创新成果最为丰硕、创新氛围最为浓厚的区域之一,具有较强的改革试点价值。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的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因此,她建议国家有关部委适时将苏南自创区所在设区市全域纳入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以产权来激励广大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顾敏/文 王悦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