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3号通告
2022/03/13 16:23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刚刚发布2022年第3号通告。

  3月13日凌晨,泰兴市在外地返泰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初筛结果呈阳性。经泰兴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泰州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市域内全体市民,含外地在泰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方式

  采样点集中采样。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1.时间:

  第一轮,2022年3月13日;

  第二轮,2022年3月14日;

  第三轮,2022年3月15日。

  2.地点:

  以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手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领取并填写《泰兴市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卡》(样式附后)后接受采样,并交现场工作人员加盖村居(社区)印章。

  2.在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照顾好老人、孩子,有序排队采样,保持“一米线”距离。行动不便的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集。

  3.完成采样后,请迅速离场、减少聚集,并保管好《泰兴市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卡》,以备下一轮采样使用。

  4.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5.居家隔离和封控区域管理的人员,仍按原定方案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6.凡拒不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接受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当日如需通行,必须出示前一日加盖公章的《泰兴市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邰轩

标签:
责编:顾志铭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