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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出台专门《政策》 全力做强创新“主引擎”

  近日,《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出台,全力做强“主引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若干政策》提出,将强化高科技企业培育,打造产业创新新势力。具体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推动高成长企业持续涌现等5项政策。其中,对获评的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最多支持五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在人才招引方面,政策提出,要强化高水平人才引育,打造引领发展新动能。支持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每个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支持。

  苏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陆晓春介绍,一个很大的亮点是企业创新集群的打造,重点吸引国际的高精尖的人才来落户苏州、来创业,集聚一批创新的企业,围绕企业的研发投入,有支持奖励,企业内部设立研发机构,会有相应比例的研发资金支持,对企业进行全周期全链条的支持和打造。

  “八大工程”具体包括:科技战略平台能级提升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工程、产业技术攻坚突破工程、创新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创新成果转化加速工程、科技金融赋能助力工程、开放创新合作拓展工程。

  苏州市科技局副局长顾万勇表示,聚焦“1030”产业体系,全面梳理现行政策,重构系统性强、整合度高的科技政策体系,特别是针对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分层分类给予更加精准集成的政策支持,努力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助力打造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引领的新质生产力。

  该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记者:缪佳祺  

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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