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法律圆桌 > 正文
徐州首份!睢宁法院向离婚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可以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当天下午,徐州睢宁法院魏集法庭在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了解,这是徐州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

2022年6月,王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约定王某可随时探望孩子,并且可每月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居住一次。但每当王某提出探望时,李某某及其家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甚至明确拒绝王某探望孩子。王某遂起诉至魏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李某某协助行使探望权。

法庭受理案件后,邀请庆安司法所联合调解,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具体工作生活情况与心结后,针对性予以释法说理,引导被告认识到探望权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以及法律依据,最终双方就探望时间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魏集法庭依据《工作意见》在线向双方当事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双方当事人听取并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调解书,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将尽心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是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通过在法庭之上用一句句温暖而坚定的话,有效提升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责任意识,也使当事人更加系统全面直观知悉自身法律义务,对于促进裁判文书主动履行、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等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睢宁法院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离婚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通讯员 徐法轩

责编:应巧玲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