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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收120瓶茅台的董事长,二次被查!

6月24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据长安街知事报道,2020年11月,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3年7月退休。

于宏资料图。(图源:黑龙江金融控股集团)

于宏出生于1963年5月,长期在黑龙江省财政厅工作,曾任副厅长。2019年1月,其出任龙江金控董事长,直至2023年7月卸任,退休。

在干部大会上,于宏表示:“在省金控集团工作四年多的时间里,给了我感悟金控、服务金控、奉献金控的机会,能够为省金控集团做大做强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是我一生的光荣。”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龙江金控时任董事长于宏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7年8月,于宏收受某企业实际控制人2箱共24瓶飞天茅台酒,价值3.5万余元;2018年春节前,又收受该企业实际控制人8箱共96瓶特供茅台酒,价值8.6万余元。上述茅台酒被于宏用于亲友和家庭聚会时饮用。

而且,2014年至2019年6月,于宏多次到该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的渔场钓鱼并违规接受宴请。2020年11月,于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龙江金控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批准设立并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现有注册资本103亿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A。

2024年4月至6月,黑龙江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龙江金控,并于7月29日反馈了巡视情况。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责编: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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