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两部门部署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周圆)记者3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进一步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科学利用。

通知从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强化龙头引领、支持数字监测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各地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以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为支撑的三级回收体系作用;支持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等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分拣中心和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供销合作社各类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服务网点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等。

保障措施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对接机制,加强日常对接与定期沟通,及时会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

据悉,全国目前已建成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5000余个,覆盖约60%县级行政区域,基本实现锂电池电动自行车重点销售省份全覆盖。

责编:陆威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