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流动,防止疫情外溢,现就进一步优化交通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自2022年3月2日20时起,恢复开放市域内35个高速公路入口和4个长江汽渡,同步设置交通防控查验点(详见附件)。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需离开苏州市域的人员,请提前关注目的地城市防疫政策,按要求做好相应出行准备。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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