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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企业上市可享市、区两级叠加奖励,最高达650万元
2022/11/08 14:35  

  日前,海门区金融监管局召开企业上市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首次明确企业上市可享受南通市、区两级叠加政策奖励,并保留对拟上市企业股改期间有关财政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今年10月,海门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以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政策意见》主要包括鼓励企业上市股改、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资本运作等方面的17条具体政策措施。

  上市政策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企业上市可享受南通市、区两级叠加政策奖励。以一家海门企业成功上市为例,直接奖励部分可同步享受南通市级财政奖励300万元和海门区级财政奖励350万元,合计650万元,该力度为当地历史最高。

  同时,《政策意见》保留对拟上市企业股改期间有关财政扶持,明确有关税费经金融、税务、财政等部门确认后,按其股改当年区地方贡献部分为限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近年来,海门区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新增上市报会企业5家。海门区每年从政府专项预算资金中安排企业上市奖励经费,用于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并且按照政策实行“即报、即审、即兑现”。根据财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今,海门区财政累计拨付上市奖励资金超6000万元。

  海门区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力争实现2022年主板、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突破,2022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3家。同时,对全区工业百强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深挖潜力培育上市后备力量,完成年内新增签约入轨5家企业工作目标。用好拟上市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实质性推动上市工作“白名单”内企业,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等服务,保障企业用地用能等合理需求,积极帮助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在行政处罚方面实行柔性执法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扫清企业上市障碍。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崔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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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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