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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能源汽车退换条款!汽车新“三包”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2/23 16:4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显示,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三包”增加了新能源汽车保修相关条款,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了三包退换车监管行列。

  新“三包”规定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选择退换整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相应零部件。针对退换汽车产生的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和装饰费用、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销售者需赔偿消费者相关损失。

  与此同时,新“三包”对商家“强制保养”行为进行了限制。其指出,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也不得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此外,“新三包”的变化还包括适用范围增加皮卡车产品、汽车三包不需要再证明“我是我”,以及商家拒绝履行三包规定,将由原来处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改为最高处罚50万元,同时要求汽车主机厂支持和配合经销商实施工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霖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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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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