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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司法局创新“123”矛盾纠纷化解“网格”模式
2020/04/22 10:33  

  为更好的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泗阳县司法局将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下沉至乡村“网格”,通过搭建平台、打造队伍、建立机制,创新“123”工作模式 ,全力推动矛盾在“网格”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搭建“1”个信息“网格平台”。利用各乡镇政法委网格化平台,基层司法所主动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平台管理,获得平台管理和指导权限,熟悉对平台的操作与审核,实现对矛盾纠纷信息的“全时空”掌控。充分发挥矛盾调解员即是网格员的优势,主动排查发现身边矛盾隐患,利用平台及时上报,乡镇综合指挥室与司法所通过互通,将网格员上传的纠纷实现快速流转,由司法所对上报纠纷事件的类型、所属部门、区域进行在线评估,按照“包案处理”原则开展调处,调处完毕后及时上传平台审核反馈,形成纵向联通、横向覆盖的矛盾纠纷情报、调处网络。一季度,全县通过平台上报排查不稳定因素1335件,上传已化解矛盾纠纷1285件。

  打造“2”支纠纷调解“网格队伍”。通过构建“信息网上‘走’,纠纷网下调”的工作机制,依托19个乡镇950个网格,150名专职网格员和829名兼职网格员,组建了一支网格调解员队伍,网格员从以往单纯的事件“发现者、报告者”转化为矛盾纠纷的“调解者、处置者”,进一步扩大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同时,进一步发挥专业队伍作用,通过下沉“网格司法员”“网格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律师”等专业力量,及时参与矛盾纠纷处置,实现纠纷处置关口前移,目前全县118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全部入驻“网格”。

  构建“3”项工作运行“网格机制”。建立分类分级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按纠纷类型、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分类录入信息平台,实行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流转引调,联合力量派员调处,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首办责任制和纠纷限期办结制,网格调解员“包案调解”和限时调解,推动基层矛盾高效化解。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每年保障全县矛盾调解专项经费120万元,分季度开展优秀矛盾纠纷调解案例评选,按照纠纷类型、复杂程度等考评后兑现奖励,进一步激发网格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热情。同时以考核为导向,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司法所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倒扣分机制。

  王秀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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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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