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推荐 > 正文
最高法发布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文件
2023/05/26 09:55  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最高法今天(5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针对刑法规定的“奸淫幼女从重处罚”,最新司法解释列举了六项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包括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淫的,侵入住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奸淫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一庭庭长 何莉:各地发生的一些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影响十分恶劣,群众深恶痛绝。比如说,教师、监护人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这些问题,我们都通通把它收集起来,研究、论证,梳理意见,最后梳理出其中最为典型和危害性比较大的几种情形,研究制定了本解释涉及到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加重处罚情节。比如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规定、对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这类特殊群体的规定,从而回应群众关切,应对这一类犯罪情节、性质比较恶劣的犯罪打击需求,体现罚当其罪。

  对刑法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情节如何适用,最新司法解释列举了七项加重处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一庭庭长 何莉:例如,非法拘禁或者利用毒品诱骗、控制被害人的,还比如有严重摧残欺凌行为的。对这些情形,我们认为都应当属于“情节恶劣”,应当加重处罚。《解释》第三条对刑法规定的“奸淫造成幼女伤害”加重处罚情节作了细化,进一步彰显从严惩处。

  针对刑法新增的猥亵“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以及“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两项加重处罚情节,《解释》第七条、第八条分别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一庭庭长 何莉:包括明确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解释》还明确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标签:
责编:李爽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