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场化法治破产,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8月15日,由泰州中院、泰兴市政府、泰兴法院、破产重整申请人、债权人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创新采用“竞争+摇号”方式,圆满完成管理人选任工作。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泰兴法院机关党委(督查室)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竞选当日,11家竞选机构按时到达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室,参加泰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的选任。主持人介绍本次竞选会场纪律及评选规则。政府工作专班和法院工作专班委任评审委员,3家破产重整申请人、8家债权人依次公开摇号确定评审委员。
11家竞选机构公开抽签确定顺序,依次围绕本机构(联合体)及团队的专业水准、办案经验、工作计划和报价方案等内容展开10分钟的演讲。评审委员会认真听取陈述后,择优投票选出前六名竞选机构进入现场问答环节。6家竞选机构在依次接受评审委员会的现场提问后,评审委员择优投票选出最优的3家机构进入随机摇号环节。
在所有参会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最终摇号确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各竞选机构对结果均无异议。
本次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实现了两个泰州首创:一是首创“竞争+摇号”模式选任破产管理人;二是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报名,面向全国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这种“优中选优”且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模式,展开了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法治新画卷。
下一步,泰兴法院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创新并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有力的司法“活水”,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为泰兴人民呈交满意的司法答卷。
高申统 汪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