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在G30连霍高速公路邳州段,有人擅自在建筑控制区内搭建房屋。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电子巡查方式,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既为当事人避免了违法后果和经济损失,也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当天上午,大队执法人员在执行电子巡查任务时,通过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发现在连霍高速K147+300M处,路北侧有人正在施工,地面上摆放着一堆搭建板房的材料。执法人员从视频画面中判断,施工地点很可能已经进入了高速公路3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
大队值班室立即调度巡查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测量,施工地点距高速公路隔离栅最近距离只有23米,已经进入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修建建(构)筑物的范围,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
针对当事人对于执法行为的不理解和抵触情绪,执法人员按照“说理式执法”的要求,向当事人详细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经过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危害性,并主动拆除了已建的违法建筑。(通讯员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