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G3京台高速707K+800M处的过水涵洞内,有人擅自对涵洞两端进行围挡,并在里面存放了二十多桶酒,将涵洞占为自家的“酒窖”。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四大队的执法人员发现后,依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大队执法人员在执行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检查任务时,发现有一个过水涵洞的两侧洞口,居然被人装了门、上了锁。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并找到了附近的居民李某。
在李某打开门后,涵洞内的情况让执法人员大吃一惊,里面居然窖藏了二十多桶白酒,还放置了一些酿酒原料和工具。据李某陈述,该处涵洞的温度、湿度很适合酿酒,加上平时也没人经过,他就动了心思,私占为“酒窖”了。原本以为这里很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没想到执法人员很快就找上门了。
高度白酒本来就是易燃物,李某为了酿酒,还在酒桶上盖上了厚厚的棉被。马上就要进入高温天气,这种情况很容易着火。李某私占涵洞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其放置的二十多个大酒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引发火灾,必然会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构成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和严重危害性,主动拆除了围挡,搬出酒桶、酿酒原料和工具,并将涵洞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严禁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和涵洞内擅自堆放物品,搭建设施,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图自己一时方便,危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通讯员 张亚芹 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