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G30连霍高速公路沿线一村民,在高速公路桥下圈养牲畜,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予以了清理。
据了解,7月18日,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桥下隐蔽空间检查时发现,G30连霍高速新戴运河桥下新建了一个羊圈。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后得知,沿线李姓村民觉得桥下遮风挡雨,周边水草丰盛,便在桥下修建了一个羊圈。
村民放羊也实属不易。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主动做起了村民的思想工作,开展说理式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执法人员告诉该村民,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禁止占用,放羊行为也影响高速公路整体路域环境。
通过宣传教育,该村民最终认识到不妥,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主动拆除了羊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大家,桥下空间属国有资源,禁止私自占用。(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