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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校长伙同会计5年套取伙食费430余万元,盐城滨海县掀起学校食堂治理改革
2021/10/13 15:28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滨海县陈涛中学原校长奚某某伙同学校会计等人5年套取学生伙食经费430余万元,用于发放职工补助等。深入剖析这起学校食堂腐败案件,滨海县纪委监委发现,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食材采购环节不透明是滋生腐败的重要风险点。

  以案为鉴,今年以来,滨海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能,监督推进学校食堂治理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等问题。

  滨海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全县推动学校食堂治理改革的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滨海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学校食堂治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学校食堂治理改革,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滨海县公办中小学食堂治理改革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推行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模式、建设标准化食材加工配送中心、加强学校食堂运营管理等六项改革举措,重点推行“中央厨房”项目。

  “中央厨房”项目于今年1月18日初步建成,并在东元高级中学、五汛中学等3所公办学校试点运行。该项目将学校食堂自采自购变为集中统一配送,建立学校食材“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的配送体系,一期总投资800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滨海县农旅集团作为国有企业,被优先遴选,牵头成立食材集中配送公司。

  为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滨海县纪委监委实行“1+2”专班模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1”即该县纪委监委组建一个监督推进中央厨房配送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听取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2”即“县农旅集团+县教育局”一体推进,滨海县纪委监委督促农旅集团做好净菜配送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把食材招标采购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县教育局具体做好中央厨房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净菜接收、加工等“后半程”监管工作。

  滨海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整个食堂治理改革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采购、配送、检测、加工等全过程各环节阳光透明。同时,对学校食堂治理改革工作推进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食堂每周菜单我们都看得到,现在孩子们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每天在学校吃,我们很放心。”6月4日,在该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初二年级学生家长代表张奇正陪着学生们吃午餐。

  今年5月份,滨海县全县36所公办学校食堂实现统一集中配送。滨海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来衡量改革成效,为拓宽监督渠道,不定期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品餐,开展问卷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对学校食堂治理方面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6月25日,滨海县纪委监委随机抽取了明达中学等6所学校共1511份调查问卷。问卷显示学校对配送质量、食材新鲜满意度达到100%,学生及家长对食堂净菜加工的满意度达到100%。

  “学生伙食严格按标准执行,家长们才能放心。我们通过查办案件找准了病灶,以监督切实推进学校食堂治理改革落地落实,最大限度发挥了案件治本功能。”滨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锡钢表示。

  通讯员 李文浩 王世昕 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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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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