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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制定全国首部“城市书房”主题地方性法规
2022/10/10 22:17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10月10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扬州城市书房管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今,扬州已建成60家城市书房。“7年多来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也存在制约长效发展的问题。”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宏跃介绍说,《条例》将扬州城市书房建设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填补了立法空白,有利于法治层面更好地规范、指导和保障扬州城市书房可持续发展。

  记者看到,《条例》规定了编制城市书房事业发展规划内容,在加强物流合作,为读者提供点对点、订单式网络借阅服务等方面有了详细规定,并增加了阅读推广、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同时针对书房内常见的六类行为进行了规制,设置相关法律责任,既体现法律刚性约束,又分情形给予不同层面处理,真正推动城市书房成为滋养人民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表示,《条例》对于提升扬州公共文化的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擦亮文化旅游名城、书香扬州城市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条例》实施牵头部门,扬州市文广旅局局长沈文杰表示将全面加强城市书房管理工作,形成推进城市书房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条例》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通讯员 刘建伟 晁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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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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