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网络生态治理
2023/10/27 10:30  
 

当下,全媒体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早已使网络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前沿阵地,加强网络环境治理效能,创新网络环境治理模式,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形成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是新时代网络生态治理的前进方向。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坚决贯彻好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健全完善互联网法治体系,推进实现高水平的互联网法治建设,是当前进一步优化网络生态环境,加强和谐文明社会建设的保障。

完善网络生态法治治理体系

通过高水平法治建设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的基础和保障,尽快建立新时代网络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完善网络生态治理的法治规范。科学有效的网络生态治理体系,不仅能够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网络权益,而且对网络非法分子和有损网络生态环境的行为现象也能起到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因此,在强化网络生态法治治理基础的问题上,要坚持立足实际,持续完善网络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网民规模大,媒体平台复杂多元,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互动性、自主性较强,网络空间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安全隐患也愈发复杂多变,专门用于治理网络生态环境的法律规章制度必须根据当下网络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持续地进行优化和补充,并科学地分析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对此,2023年3月份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新时代要善于结合新技术创新网络生态的治理手段。信息茧房、数字异化、算法歧视等技术风险愈发普遍,建立一套融合技术、伦理与法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伦理框架是必要之举。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算法的运行特征,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以保障算法的安全。同时通过督促行业制定相应的标准,来尽力弥补因法律的滞后性所造成的监管漏洞。

此外,在我国网络生态治理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细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适应新的社会变化,对于以往网络治理的相关法律内容要做到立改废释,推陈出新,不断进行补充优化。

增强公民的网络生态法治意识

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网络秩序的建立与维护,需要网络主体的自觉配合。知法懂法是遵法守法的前提,网络空间虽然具有很强的便捷性和隐秘性,但并非法外之地。因而,最基础最首要的是增强网民的网络权利义务意识。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进行网络普法,即通过各种官方账号、网站和平台采用生动有趣的形式持续向广大网民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使网络普法常态化。线上普法与线下普法相结合,传统的线下普法讲座、法治文艺活动等可以借助互联网扩大影响力,同时可配合线上法治网络微视频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不仅要使广大网民懂得要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网络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还要强化网民自觉遵守网络空间法律制度的义务意识,维护网络生态环境的和谐稳定、助力网络清朗的责任感,这样才能将法律保障权利和防御犯罪的功能发挥到最佳。

在加大社会面网络普法力度的基础上,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相关平台或部门要在平台准入和管理规则上加强保护和重点关注,严加惩治危害特殊群体网络权益的行为,尤其是加强青少年网络法治的宣传教育。对于群众关心的网络安全问题以及网络法治典型案例,要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

除此之外,在网络环境法治建设中,还需要更专业的人才队伍参与推进,因此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当在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中强化网络法治教育,尤其是兼具法律专业能力和网络技术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最后,要善于发动广大网民加强对网络秩序的监督,推进网络生态治理相关的奖惩机制建设。广大网民不仅是网络空间的参与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可通过合理的奖励措施鼓励网民举报投诉不良或违法的网络行为,全民共同维护建设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依法加强网络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

在当下的网络生态环境治理中,始终倡导多元共治,即政府主导,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科学治理体系。在网络生态环境主体中,作为提供信息传播、发布等网络服务的互联网企业、平台更应当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责任意识,加强平台网络安全服务和监管治理力度。首先政府作为有形的手,要适当地参与企业的网络平台治理过程。相关部门要特别关注各大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的市场经营行为和数据安全,完善电子商务主体的准入制度,增强执法的司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确保互联网市场的公平安全。在政府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平台对网站、网店的管理,建立双重管理监督机制。同时推进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平台和企业经营的外部监督矫正机制,确保平台和资本合法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互联网平台和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监管,也尤其重要。平台网站对于用户数据保护、内容审核筛查、权益维护等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为此相关企业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技术,加强平台后台维护,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机制,优化部门衔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内容审查筛选问题上,各大网络平台必须严格把关,防止低俗信息或落后的意识形态通过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各大平台运营者和日常维护者要自觉加强网络治理的法治素养,企业也要有意识地将网络法治的相关常识纳入日常培训中。

网络社会的复杂多变性,要求网络法治建设在思维手段上都必须根据现实做到因时而变、因势而新。不仅具体的法律规则和治理手段要创新完善,还要善于联合动员多元主体共同致力于网络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立法、普法、司法、执法等各方面共同发力。

健全网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唯有深入推进网络法治的高质量发展,才能筑牢网络生态的安全防线,为我国网络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筑造起坚实的保护墙。

孙 聪(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扬州大学基地特聘研究员、盐城师范学院基地特聘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人才项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编号:22VRC008〉、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盐城师范学院理论研究基地专项课题《中国共产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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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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