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3号通告
2022/06/19 19:23  无锡发布  

  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3号通告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高效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加强主动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提前2天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锡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健康管理。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上海市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住所实施“单人单间”“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棋牌室、浴室、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强化人员排查。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4、严格扫码通行。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各类场所须严格落实“门铃码”(场所码)查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并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并通报警示。

  5、落实核酸检测。省外及行程卡带“*”人员抵锡后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限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检测后恢复正常。

  6、主动接种疫苗。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率,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7、加强个人防范。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避免网购境外和重点疫情发生地区商品,拆取快递、邮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先消毒、再取用。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在“两站一场一码头”、社区(村)和各类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常态化开展防范提醒,引导公众对疫情保持警惕不放松,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共同构建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9、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个人要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自觉做好自我防护,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一篙松劲退千寻。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继续保持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毫不松懈抓细抓实各项防控举措,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同守护锡城平安!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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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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