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拆迁房屋权益分配的继承纠纷案件。法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在拆迁安置政策释明、拆迁房屋权属溯源等方面对症下药,将这起发生在至亲之间的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倪甲与倪乙系亲姐妹,其父母育有二女一子,并留有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三间平房。倪甲与倪乙的弟弟倪丙早年过世,弟媳孙某芬携其女儿倪某芳改嫁。之后,倪甲与倪乙、倪丙的父母相继过世,弟媳孙某芬携其女儿倪某芳迁回老宅居住。
2023年,因涉及公路建设,上述老宅房屋面临拆迁。孙某芬与倪某芳就拆迁事项与辖区街道签订了补偿协议,倪甲与倪乙知晓后,多次向孙某芬与倪某芳提出分割拆迁所得的补偿利益,双方均未能协商达成一致。
倪甲与倪乙将孙某芬与倪某芳起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并分割房产置换补偿利益中33%属于倪甲与倪乙(暂计60万元,具体以孙某芬与倪某芳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并由孙某芬与倪某芳承担本案诉讼费。
审理中,倪甲与倪乙方认为房屋系父母的遗产,其作为继承人享有相应的份额,坚持要根据所占份额分得拆迁补偿权益。孙某芬与倪某芳则认为倪甲与倪乙出嫁后已在他处获得宅基地权益,不应再享受案涉房屋拆迁利益。
双方各执己见,争议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难以开展。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等问题,案涉拆迁房屋并无明确的权属登记,这又从另一方面给法官查明事实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考虑到双方均系同村村民,案涉拆迁房屋也位于该村,为有利于矛盾化解,10月19日,法庭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邀请常熟市人大代表、碧溪街道横塘村党委书记顾志杰一同参与案件调解。
人大代表在法庭上向双方就拆迁安置政策进行了说明,并与法官共同从法、理、情等角度对双方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案涉房屋上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由孙某芬与倪某芳享有,孙某芬与倪某芳则对倪甲与倪乙进行经济补偿25万元。
法官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让矛盾化解少了许多“对簿公堂”的紧张,多了一丝温暖的乡情,有助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化解,有利于构建无讼村居建设。常熟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曹瑞秋、邓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