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5万个。

据了解,意见要求以“两区”“三中心”为重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建立以信息高水平互联互通、智能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健全、统一有序惠及民生为特色的新型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超5万个,满足1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车桩比超过省平均水平,公共桩平台接入全覆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意见提出要完善公共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支持政策,加强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全市范围内的各停车场在提供新能源汽车入场充电服务期间,优惠收取停车费。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