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7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出,下一步将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性,探索以股份合作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

据了解,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2022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更加注重社会力量参与。教育部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教育学生一视同仁,将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引导地方采取政府补贴、资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积极性,大力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民营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探索以股份合作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方式。
记者 季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