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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法|离婚后,倒欠公婆一百多万?法院:赠与而非借款,不用还!

小强和小美一起买房后,强爸和强妈卖了自己的闲置房,转账给小两口175万来缓解压力。几年后,小强小美调解离婚,约定房子归小美,小强拿相应折价款。

强爸强妈立即告到法院,出具了相关借条和转账凭证,要求小两口连本带利还钱。小强认为钱是借的,小美则认为这钱是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出资是为了孩子过得好,不能简单凭一方出具的借条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且强爸强妈和小强之间的借条证明力较弱,应判定为赠与,遂驳回还款诉求。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于英杰 应巧玲

责编:应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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