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高空拋物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周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关乎公众头顶上的安全。高空抛物入刑两年多来,纵观被追究刑责的案例,大多刑期较短,基本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次周某被判处死刑表明,高空抛物一旦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向社会释放出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犯罪的强烈信号。这也警示广大市民,自觉远离高空抛物行为,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才能渡人渡己。
孟亚生/文 曹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