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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音乐+X”人才培养

产教融合是产业相关组织与教育科研相关组织在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是一种提高产业相关组织与教育科研相关组织人才培养质量从而促进双方深度融合发展的模式,在加速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实现突破性发展方面具有战略性意义。产教融合强调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人才与市场对接等“五个对接”。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音乐+X”人才培养是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1+X”证书制度在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中的具体化运用。其中,“音乐”指学生需要取得的高专或者本科学历证书,“X”指若干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需要通过接受高职教育获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以反映学生在未来职业发展中所需的综合技能。对此,高职院校应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主导提升人才职业技能,使得“音乐+X”人才更能够接受市场检验,充分发挥产教融合的积极作用。

转变教师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音乐+X”人才培养除了需要音乐教师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与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外,对音乐教师的教学理念也提出一定要求。一方面,高职院校应明确音乐教师学历水平有待提升的现实情况,并在教师招聘环节加强审核;为在职音乐教师提供关于音乐教育理论方面的培训活动,以提升教师整体队伍的知识水平与科研水平;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为音乐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提供提升学历的机会,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以提升音乐师资队伍的学历水平,增强高职音乐专业教师的自我教育意识。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鼓励音乐专业教师积极关注社会,从根本上避免在音乐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高职院校以此逐步构建起“双师型”教师理念体系,教师主动钻研音乐职业理论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在思想层面更加注重学生音乐技能的培养。基于此,高职院校可以成立校内工作室,包括音乐传播工作室、器乐教学工作室、演艺工作室和数字音乐工作室等。由校内工作室负责为音乐专业教师和学生提供相互沟通和学习的机会,形成音乐创编制作、策划宣传和演出实践等一体化的音乐“职业教育链”。同时,其作为校内师资团队、校企合作项目和职业技能教学之间的平台共享,可推进“音乐+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以市场为导向,培养音乐人才职业技能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改革“音乐+X”人才培养计划,使得音乐专业教育所培养出的人才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一方面,高职院校应注重音乐基础知识教学效率,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理解音乐专业基础知识背后的深层文化内涵,从而提升学生思想认知和品德修养。例如,音乐专业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关注音乐产业发展情况,帮助学生围绕职业岗位和相关产业链开展学习。通过开展音乐专业技能的模块化教学,积极利用高职院校建立的开放共享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训质量。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之间应加强合作,共享市场发展信息和趋势,不断加强自身培养音乐人才职业技能的能力。例如,高职院校之间的公共基础课程资源可以共享,联合强势专业课程作为高职音乐专业课程的延伸和拓展,辅助学生多维度查漏补缺,丰富专业知识储备。而后,高职院校应将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纳入人才考核体系,驱动音乐专业人才获得声乐演唱员、钢琴演奏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以此推进高职音乐学历与“X”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高职院校音乐专业教师,可以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定项目,如弹奏、演唱、基础知识笔试等。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增加可能纳入考试内容的音乐曲目训练,提高学生考取证书成功率,助力学生拥有企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此外,高职院校还可以邀请企业参与联合培养方案制定,明确企业需要音乐人才具备的技能,并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科研理论成果等支持,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

黄虚怀 张景贤(作者分别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讲师,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责编: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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