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月5日,在苏州工作的李晓峰,来到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落户业务。按照要求,他把准备好的学历认证材料、结婚证、随迁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没一会儿就提交了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李晓峰老家在河南,今年43岁,大专学历,2017年来到苏州,如今儿子女儿都通过积分入学在苏州就读。对照原有落户政策,李晓峰过了35岁,并不符合要求。而新的落户政策把大专学历人员的年龄条件放宽至45岁,早有落户打算的李晓峰终于达成了心愿。
记者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4天累计收到落户申请2069条,其中新政调整覆盖的三部分群体申请数量占到30%。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薛薇介绍,从申请方式看,近八成申请人以个人申请的方式落户。从申请对象看,与去年相比,大专学历申请人占比提高近十五个百分点,达28.61%,高级工占比提高了一个百分点,达14.74%。此外,57%的申请人符合“先落户后就业”申请条件;79.65%的人员按学历申报,学历人才仍是申请落户人才的主要群体。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不仅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同时放宽大专学历人才和高级工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条件,新政还对长三角社保缴纳进行累计认可。即除苏州市外,申请落户前12个月内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期限可累计合并计算。
去年9月,老家在盐城的许愿入职位于吴中区的江苏恒亿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现在是该公司市场部经理。之前,他在盐城工作,缴纳了7个月的社保。其实,许愿大专毕业后曾在常熟工作了几年,对苏州的就业环境和城市氛围很是认可。重新回到苏州工作后,他就咨询了当时的落户政策,同样因年龄超过35岁,不符合申报条件。
新政施行后,今年39岁的许愿,刚好在35岁至45岁的年龄区间,长三角累计缴纳的社保也符合6个月的标准。于是,他在1月4日提交了申请。“现在工作稳定,看好了房子,等所有手续办完后,我就可以购买新房,再把读初中的女儿接过来啦。”许愿满脸喜悦。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健介绍,截至目前,像许愿这样通过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落户的人员共3名,其中2名来自浙江,1名来自省内,均已通过审核。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瑞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