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本周(1月8日-1月12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3家企业因涉及信披和资金占用等问题违规。
具体来看:
1、因净利润列报有误和违规代持,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收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近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因跨期确认收入、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不准确等问题,净利润列报有误,导致公司2020年报、2021年报、2022年报、2022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除此以外,2013年起,公司股东存在股权代持事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业刚对代持关系知情,时任监事王桂存为被代持人,二人未将代持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能及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中进行披露。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对周业刚、财务负责人还乔生、王桂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因资金占用问题,南通和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口头警示
公司于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的公告。据公告,2023年,公司因向实际控制人沈平控制的公司蒙蒙密胺制品(海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对挂牌公司资金占用,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到209.34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96%,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
根据规则,股转中心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平、时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朱静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大亚圣象收关注函,要求说明跨行业约21.4亿元大额投资的合理性
深交所1月11日下发关注函称,公司此前发布公告,计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投资新建年产12万吨厚度低于0.5mm铝板带和4万吨电池箔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1.4亿元,建设周期为20个月。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可能向公司采购铝板带从而构成关联交易,且大亚集团经营的电池箔业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对于跨行业大额投资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情形。要求公司结合流动性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周转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大额投资是否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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