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平台,是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的有效载体,也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立法工作的重要抓手。2023年3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草案的意见。”国家从法律层面对设区的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国家法律作出规定的形势下如何建设好、运用好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设区的市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立法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厘清职责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精神分析,设区的市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是围绕立法工作,听取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建议,包括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立法起草、立法审议、立法评估以及立法宣传等各个环节的意见建议。具体职责包括:收集和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对立法规划及立法计划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立法调研、课题研究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首先,在省级层面建立省级统筹协调机制,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市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条件的省人大要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各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帮助提高立法工作联系点能力和水平。其次,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主动,加强立法联系点阵地建设,按照“有固定阵地、有标识标牌、有规章制度、有工作队伍、有网络平台、有工作档案”等标准建设。最后,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进行考核,可以围绕联系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年度工作开展频次、意见征集数量和质量、意见建议采纳条数、工作档案建立等情况,对表现优异的给予表彰认可奖励。
三是科学布局选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选点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布局科学、合理、规范。首先,要把握地域范围广泛性。要面向市辖区全域,尽可能地将市级人大所辖区域下一级行政地区全数覆盖,每个下属区域都至少有一个立法联系点。其次,要把握对社会各界的兼顾性。联系点的布局要尽可能兼顾各主要行业、单位类型,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单位、街道社区、村庄等。再次,要把握其基层属性。立法联系点必须把基层放在首要地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的基层基本指向县区级、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最后,要把握法律专业性。主要是在联系点布局方面,要注重选择法律、法治相关的单位,如基层执法机构、高校法学院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四是建立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的初衷是为畅通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渠道。首先,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后,应当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如果意见被采纳,可以发送采纳证明、寄送感谢信、具名表扬等形式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与获得感。其次,要广开言路,可以通过专题协商会、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开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意见,也可以发挥数字化平台作用,组建“云上议事厅”,开发微信小程序征集意见端口,立法信息进入社区微信群,用网格化实现立法意见征询工作全覆盖,提高群众参与立法的便捷度。
五是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作用嵌入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与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联合建设,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共享。一方面,要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中体现基层立法因素,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的“连心桥”作用,人大代表来到代表家站听取立法意见建议,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价值,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律制度设计中。另一方面,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增加代表联络站“法”的元素,依托代表联络站在立法、监督、普法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将意见征求和普法宣传同步纳入选民接待活动,立体化展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多彩的形式。
六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与壮大,必须建立一支专业化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队伍。可以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教育者、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司法人员、企业员工、网格员等进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市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培训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培训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职责、权限程序,解读立法工作政策法规和实践经验。可以不定期邀请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及相关的调研、座谈等活动,参与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提升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吴秋婷(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法政教研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