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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苏企舆情周报:5家企业收警示函 涉及信披和业绩预告等相关问题

新华日报财经讯 本周(1月29日-2月2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5家企业涉及违规,“未履行信披义务”“业绩预告存在问题”现象突出。

具体来看:

1、苏州长光华芯及财务总监遭警示

据江苏证监局1月29日消息,江苏证监局近日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新刚出具警示函。

经查,长光华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供应商货款48.96万美元,后因交易未完成,供应商退还货款,但退回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直至9个月后自查发现,才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对募集项目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郭新刚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长光华芯及郭新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宁沪高速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1月30日,上交所就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大额现金收购资产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前1月28日,宁沪高速宣布,计划以人民币52.01亿元的价格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65%股权。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为卖方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宁沪高速的控股股东。

宁沪高速还与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意向书,旨在商讨收购其持有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22.8%的股权。如果成功,宁沪高速将拥有及控制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87.8%的绝对控制股权。

3、*ST美尚预计2023年实现营收高至1.4亿元 深交所再发关注函

1月29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ST美尚,1月30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关注函。

*ST美尚1月29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9亿元至1.4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8亿元至1.39亿元。然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其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585.93万元,结合此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意味着公司去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314.07万元至9414.07万元,远大于前三季度累计实现的营业收入。

为此,深交所要求公司列示报告期内分产品、分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以及同比变动情况,逐项说明细分产品或业务中是否包含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以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及具体金额。并结合所处行业环境、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模式、过往年度收入季节性特征等,说明去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美尚生态自2020年开始陷入困境,2021年和2022年更是巨亏10亿元和7亿元。去年5月,深交所向公司下发2022年年报问询函,公司一直延期,至今都未回复。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ST美尚已经多次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4、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ST越博收关注函

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注函。关注函称,因*ST越博2022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前三季度,*ST越博亏损1.29亿元,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8亿元,公司存在重大退市风险。

*ST越博应当于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2024年1月31日,*ST越博董事会仍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ST越博及董事会成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在2023年12月27日,深交所曾下发对*ST越博的监管函。

5、因违反税收管理,无锡华光环能被责令期限改正

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税务局责令期限改正。

此前1月3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光环能 4719.47万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国联集团向紫金保险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紫金保险持有华光环能4719.4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2%。

2月1日消息,华光环能公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8.3亿元的中长期融资款项的52.5%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金额不超过4.36亿元。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赵文婷

 

责编: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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