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督促整治噪声污染,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江苏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交汇点讯 2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9年至2022年,江苏省环境信访投诉总量从40.3万件下降至29.5万件,但噪声污染投诉占比逆势上涨,从32.7%上升至48.3%。自2020年起,噪声连续三年占据全省环境污染线索总量第一位,且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四类噪声污染中均有部分问题被反复多次投诉,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噪声污染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对部分噪声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32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提供的群众对噪声污染问题反映强烈的线索。同年329日,决定对省域噪声污染问题直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由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省市县三级院同步成立以本级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实地调查噪声污染防治现状,通过大数据分析明确噪声污染问题症结。经调查发现,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社会生活领域有部分噪声污染问题,经群众多次投诉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0237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导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针对夜间经常有摩托车、电瓶车或改装汽车在马路上飙车,产生严重扰民噪声问题,启动立案调查,由于噪声污染难以取证,经开区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使用无人机技术筛选出飙车炸街的有效数据,固定了涉案车辆飙车扰民的违法证据。2023817日,经开区院向交警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巡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装置、证件不齐全的飙车炸街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针对重点路段,多频次分时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九条等法律规定,共查处99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责令56辆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针对栖霞山G37地块项目紧邻居民住宅区,承建公司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夜间动用泵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公益损害问题,予以立案,并与栖霞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磋商,该局依法对承建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承建公司优化施工安排,严控噪声污染。

专案办理中,江苏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噪声污染案件594件,制发检察建议228件,开展磋商210件(次),进行公开听证48次。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指导各地办理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噪声污染缺管、失管,“反复治、治反复”问题的关键是相关监管部门职责不清。20226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9个条款19项噪声违法行为未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而是授权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江苏省除南京市外尚未出台文件对监管部门职责予以明确。针对噪声监管部门职责指定问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省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磋商,并同步督促各市级检察院与属地市政府对接,出台文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117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等7人担任听证员,邀请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5个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全省13个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听证,围绕噪声污染防治,就噪声监管部门职责指定达成共识。经检察机关督促推动,13个设区市均出台文件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

经跟进调查,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调取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江苏省环境检测机构数据发现,2023年噪声污染信访投诉量为2.4万余件,同比下降30%,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5.4%85.8%,省域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41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责编:徐睿翔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