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市“120急救人员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该市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前往现场接一危重老人,当老人的女儿一人无力将父亲抬上救护车、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时,却被告知:“我们抬不了,没有这项义务。”目前,医院已向病人家属赔礼道歉,涉事两名工作人员也被停职。
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争分夺秒将危重病人送医抢救,是120急救人员的职责所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如果120救护车没有配备担架员,那就是失责;如果配备担架员却拒抬病人,置病人生命于更危险的境地,那就是既失德又违法。期待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120急救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加对院前医疗急救的投入,别再让“120急救卡在搬运上”之类事件重演。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