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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基层协商民主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以姑苏区“社情民意联系日”制度化实施为例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要“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是践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式。为推动群众工作走深走实,苏州市姑苏区设立“社情民意联系日”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社情民意联系日”工作制度的总体方案》《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好姑苏区“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的决议》《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开展质效的通知》等文件,形成了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按照制度要求,姑苏区于每月第二个周日开展“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线下协商场地和“惠姑苏”APP社情民意线上系统,开展社区协商治理活动,常态化搭建起政民面对面互动协商议事的平台。自2021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该项主题性品牌性活动已常态化地开展了28期。每期活动中,区、街党员干部下沉至各社区,与居民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百姓民生诉求,帮助解决民生难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的社会矛盾,为社区协商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取得了良好的基层治理效果。该项工作制度由于贴近群众、回应及时、成效明显,在苏州全市得到推广,成为苏州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色品牌,为推进基层协商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但在实际运行中,“社情民意联系日”工作制度仍存在一定的弱项,亟待补强。如,协商主体代表性有待提高,协商治理内容出现超载,协商治理程序有待完善,制约了效果的进一步提升。

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社情民意联系日”工作制度进行优化:

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协商主体的代表性不仅会影响协商结果的质量,还会影响协商结果的合法性,因此要采取措施增强“社情民意联系日”中协商主体的代表性。一要增强协商议事的开放度。社区部门可以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协商议题,允许更多的居民线上或线下参与相关议题的协商,扩大协商的参与面,使协商议题得到更加广泛和充分的讨论,增强协商结果的合法性。二要邀请市场组织参与社区协商。对于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问题,应通知相关物业公司参与当日“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推动物业公司与居民代表的对话和交流。三要邀请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社区协商。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拥有专业性资源,要根据协商议题的不同类别,邀请他们参与协商活动,提升协商治理的专业性,确保协商成果的质量。

开展分类协商治理。协商议题的属性不同,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也不尽相同,协商的方式也应有所差异。根据协商议题的属性,可以将城市基层协商分为自治式协商、咨询式协商和共治式协商。其中,自治式协商治理应以社区自治力量为主,而咨询式协商与共治式协商都需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城市社区协商应该秉持分类协商的思路,对群众诉求进行分级分类治理。“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应聚焦于咨询式协商和共治式协商治理议题,以此推动政府与社会积极互动,及时了解群众、企业等主体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所面临的困难。对于自治式治理事务,应发挥社区的组织与动员作用,以社区为纽带,链接居民、物业公司、辖区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多方主体参与自治式协商治理的活动实践,共同构建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完善协商治理程序。既要保证协商流程的合理性,也要保证协商执行与处办结果的有效性。一要对协商结果与处办进度进行公示。社区部门可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张贴公示等方式,对每一期的协商结果与处办进度统一进行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可以安排在活动开展后的两至三周内进行公示。对于尚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社区要做好基础台账,在向上反馈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以更大力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二要加强对协商结果执行情况的社会监督。要将对“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中协商结果的执行情况纳入群众监督范围,相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热线,在收到群众的反映线索后及时开展取证调查,并敦促相关责任主体积极执行协商结果。三要对协商治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以社区为单位,对每一期“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中协商治理结果和处办进度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健全协商治理机制。通过健全社区协商治理机制,打通协商过程中的梗阻,不断提高协商治理的效能。一要完善街道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增强街道、社区与区级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与协调,落实街道对辖区内需由多部门协调解决的民生诉求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权,打破行政组织“条块分割”的局面。二要建立街道对区级职能部门的测评机制。开展街道对区级政府部门“社情民意联系日”联动协同的态度、行动、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较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该单位的相关领导,真正强化组织联动机制、增强多单位的协同程度和办事效率。三要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在“社情民意联系日”的运作过程中,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好组织保障作用,全力支持配合街道和社区做好与区级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督促职能部门与街道、社区协力解决好居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从而保障协商结果切实落实到位。

叶继红 周璇(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苏南治理现代化研究基地专家、教授;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本文系2023年度江苏省重点智库课题“融入式协商治理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及2023年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课题“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成果)

责编:封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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