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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在身边①| 别给“生命通道”添堵

消防通道是公共应急救援的基础设施,也是公认的“生命通道”,是指消防救援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小区内的公路。消防通道在各种险情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对小区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大家可以进行劝阻;对当事人不听劝阻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人员针对住宅小区常见的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火灾隐患,要加强巡查检查。要检查小区楼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内容。

同时,对于发现的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对于消防设施瘫痪、无法正常工作,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按程序申请。

对居民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小区户外显示屏、公共宣传栏,大力宣贯《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开展疏散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方思伟/文 曹阳/视频

协助拍摄 南京消防

责编: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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