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近年来,阜宁县总工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立足“四个拓展”,广宣传、深挖潜、堵漏洞、清盲区、重激励,确保工会经费应收尽收,收好收足。
宣传的触角由最先“一公里”向最后“一公里”拓展。阜宁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宣传的导向作用,在宣传中既抓住县、镇、园区、工业集中区中的规模企业、定报企业,又顾及那些相对分散、处于边缘区域的各类企业。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及省、市总关于工会经费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征收工会经费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和广大会员应尽的义务。特别强调工会经费收缴具有三个特征:即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无偿性。企事业、机关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固定性。企事业行政方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法律效力。从而在全社会造浓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企业主和工会会员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把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变为自觉行动。
征收的方式由常规向“大数据”及新建企业拓展。阜宁县共有定报企业398个,是工会经费征收的大户。阜宁县总工会在使用常规征收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主动与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接,通过核实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总额等推算应缴工会经费总额,再同已缴数额比对,查漏补缺,及时与企业主沟通足额补缴到位。同时,机关人员结合“一周进一企”走访服务活动,深入各镇区、街道对新建开工已投产达效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一个不漏地造册登记,逐企核实工会经费上缴金额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促企业主动积极、全额上缴工会经费。
征收的范围由面上向盲点、难点拓展。阜宁县总工会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多渠道拓展经费征收新路径。首先,向盲点延伸。坚持抓大不放小、应收尽收的原则,协助税务部门把代收工作向乡镇企业、非义务教育学校、新办中小型企业等代收盲点延伸。其次,向难点延伸。针对少数企事业单位难点户坚持上门协调征收,进一步增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再次,向外围延伸。做到把代收工作与财务培训相结合,把代收工作同经审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同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对符合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规定全额退还到位。
征收的责任及奖惩由整体向一线人员拓展。阜宁县总工会会同税务部门加强对经费征收一线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真正把握企业职工和工资总额的构成,及时收集工会经费收缴的相关信息,准确掌握计提工会经费基数。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按照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必须按时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必须完善财务工作档案。把工会经费足额收缴同财务人员工作实绩挂钩,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并结合当前税务代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加大与国税部门的对接力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代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总工会在“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的评选、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中,都拿出相应名额安排给在支持工会工作、为代收工会经费作出贡献的优秀人员。 (林会 周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