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后是长江刀鲚非法捕捞行为易发时期,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长江禁捕秩序稳定,4月3日,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浦口区公安分局开展食用长江刀鲚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坚决落实“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有关要求,凝聚深化“不捕、不售、不做、不食”社会共识。

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浦口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检查辖区水产经营市场及餐馆,细致查看进货、销售等台账记录,检查刀鲚的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严查是否存在销售“长江刀鲚”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多家水产经营户规范销售水产品进行了指导,督促餐饮店负责人严格落实水产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严禁售卖非法捕捞、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当面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刀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深化与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浦口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提高联合执法频次,坚决斩断以长江刀鲚为重点的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黑色产业链,确保长江禁捕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力维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
通讯员: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