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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这件小事可获重大奖励!江苏出台的这个举报奖励办法为全国首份

近期,江苏省国家安全厅与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江苏省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首份对寄递渠道企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举报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鲜明体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内涵要求。下面,让我们深入解读文件精神,了解其重要创新性示范意义。

《江苏省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海报

“硬气”

旗帜鲜明聚焦寄递渠道国家安全风险防范。《办法》全文25条,旨在提高寄递从业人员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寄递行业关乎国计民生,江苏是全国寄递行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业务量及从业人员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办法》在江苏出台,是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旗帜鲜明地对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风险的各类违法行为直接亮剑。

“底气”

直接衔接《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该文件将目光聚焦至寄递这一重要行业,在举报渠道、奖励机制、奖励范围等方面与《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保持整体一致。同时,在奖励个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贡献突出企业进行奖励的有关内容,全方位调动寄递行业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实现全民参与,全民联动。

“人气”

广泛征求意见汇聚广大人民群众智慧。按照国务院和江苏省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要求,《办法》出台单位严格履行多部门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社会公开发布等制发程序。期间,江苏省寄递渠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热心群众积极建言献策,有效保障了《办法》出台质量。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宣传海报张贴在寄递收揽场所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维护国家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专门机关作用,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打好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战争,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盈青 徐亦丹/视频

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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