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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苏企舆情周报:5家企业5家审计机构收关注函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新华日报财经讯 本周(5月13日-5月17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5家企业及5家审计机构因违规收到关注函。其中,因多项违规问题,*ST中利及相关人员拟被罚款三千余万元,董事长被罚终身禁入市场。中南建设收到深交所发出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昔日千亿房企最终或因“1元面退”告别A股舞台。

值得关注的是,5月13日,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金通灵年度财报审计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收到江苏证监局大额罚单,“没一罚五”,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并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5月14日,继大华所被罚之外,江苏证监局连发7张罚单,直指4家上市券商。曾参与发行金通灵股票、债券等项目的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领到了罚单。对于失职的中介机构和从业者,监管部门“重拳”整治。

ST中南: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

5月13日晚,ST中南(原证券简称中南建设)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3日至5月8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中南建设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中南建设应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中南建设表示,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今年以来,中南建设的母公司中南集团采取多种方式打响“保壳守卫战”:2月,南通市金融局、海门区政府进行中南集团专场调研,并在沟通会上提出7个方面支持公司发展;中南建设董事和高管承诺未来6个月内自愿增持公司股份,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买入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金额500万—1000万元;4月,中南建设旗下全资核心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通市下属国资企业南通建设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约达成战略合作。

中南建设于2009年借壳大连金牛在深交所上市,股价最高时达10.6元。但自2020年12月开始便一路下跌,直至定格在如今的0.56元。截至今年4月30日,中南建设的股东总户数仍有约11.35万户。15年的A股浮沉之路,ST中南以“面值退市”迎来终局。

年虚增收入近80亿,*ST中利及相关人员拟被罚款三千余万元,董事长被罚终身禁入市场

5月14日,江苏中利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并连续5年财务造假,同时存在金额巨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问题,江苏中利及相关负责人拟被处以共计3050万的罚款,实控人王柏兴拟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的严厉处罚。

经证监会调查,江苏中利涉嫌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江苏中利董事长王柏兴与隋田力等人共同出资,以中利电子为载体,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经查实,公司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近80亿元,利润总额近16亿元,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了重大影响。

除了专网通信业务造假外,江苏中利还存在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非经营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与披露金额的差额巨大,达数十亿元,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还存在约30亿元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总额305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王柏兴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事实上,江苏中利在专网通信业务被查处后,已连续4年巨额亏损,2020年至2023年的亏损额高达87.68亿元。由于连续三年亏损且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江苏中利已被“披星戴帽”,面临退市风险。

根据最新公告显示,江苏中利仍有大量被占用资金未收回。江苏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所有占用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归还。若公司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甚至终止上市交易等严厉措施。据了解,目前,江苏中利的重整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金通灵财务造假案风波席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华西、东吴、国海、光大四家券商吃罚单

5月13日,大华所发布声明称,因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依法对大华所及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罚单显示,江苏证监局责令大华所改正,“没一罚五”,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范荣、颜利胜、胡志刚三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没一罚五”,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

受此事波及,截至目前,包括甘李药业、国新能源等在内的近20家上市公司接连宣布,取消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对此,大华所表示,将全面落实监管机构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标准,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改进内部治理体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将持续坚持高标准的服务水平和审计质量,继续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造假案风波继续席卷,5月14日,继大华所被罚之外,江苏证监局接连公布7份处罚决定,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均因金通灵业绩造假案被罚。从罚单来看,4家券商的业务疏漏贯穿于金通灵造假6年中发债、定增、并购等多个环节,涉事券商及相关负责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交所也于5月14日发布处分决定,对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据悉,这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

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苏北花卉收到股转中心口头警示

5月14日,苏北花卉称收到股转中心口头警示的公告。经查,2023年8月起,因公司涉及多起民事案件纠纷,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024 年4月29日补充披露。

股转中心表示,苏北花卉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信息和重大风险情形,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苏北花卉、董事长李生、董事会秘书王淳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ST宏图及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5月15日,上交所发布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决定书,2017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17年至2018年,公司(包括宏图三胞)以自己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融资共计33笔,金额合计8,766,27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全偿还,此行为导致其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

与此同时,公司未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对关联方担保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对此,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时任三胞集团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ST宏图早在2023年6月15日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2023年4月26日至5月26日,*ST宏图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该情形触及终止上市。据了解,*ST宏图曾连续多年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并虚减负债。

深交所向金通灵、张建华、申志刚发出监管函

5月16日,深交所向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华、申志刚发出监管函:经查,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亿元至4亿元。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50,551.07万元,两者数值差异较大。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大华所及四家券商被罚皆与承接金通灵的年报审计业务有关。金通灵财务造假时间长达6年。去年11月20日,金通灵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收和利润总额。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内容,已在今年1月3日落地。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赵文婷

责编: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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