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5月19日晚间,国瑞科技公告称,公司于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并且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基于上述情况将对国瑞科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国瑞科技自5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21日开市起复牌,证券简称由“国瑞科技”变更为“ST瑞科”。至此,2021年引爆的“专网通信案”,历经三年终于进入尾声。
同日,国瑞科技收到告知函,其控股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二轻”)计划自5月21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至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经查明,自2019年起,国瑞科技卷入的专网通信业务中,部分上下游企业均受“专网通信案”主谋隋田力操控。国瑞科技参与的这部分业务实为隋田力主导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具体来看,国瑞科技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毛利率,国瑞科技同步与上下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应商、客户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星弘达”)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达提供。
在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过程中,国瑞科技发现该业务在产品质量及检验标准、主材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异常,知悉专网通信业务在资质及合同获取方面与公司其他军品业务存在明显不同。当下游客户未按期支付货款后,国瑞科技先是通过常熟星弘达负责人向下游客户催款,后下游客户让国瑞科技找隋田力协商解决。
此外,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公司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9.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中国证监会认为,国瑞科技披露的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部分时任董监高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对于上述异常未充分关注,未能发现和阻止国瑞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勤勉尽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国瑞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郦几宁等国瑞科技时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专网通信案”始于2021年5月末,涉及国瑞科技、宏达新材、瑞斯康达、ST中利、汇鸿集团、中天科技、凯乐科技、康隆达等多家上市公司,损失高达数百亿元,被称为“A股史上最大资金骗局”。“专网通信案”的操盘者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海高通信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隋田力。这些公司均披露称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从事了所谓的专网通信业务。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