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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 | “熊孩子”胡乱打赏,家长不能疏于管教

日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未成年人打赏、监护人被判有过错案件,引发关注。10岁的小州第一次拿起母亲手机、用母亲的账号登录一短视频平台,充值近2万元给主播刷礼物,平台根据其母亲的申请予以全额退款。小州第二次充值14万余元打赏主播,法院认为,其母亲已知晓孩子存在大额打赏的行为,却疏于防范、管教,存在较大过错,遂判决平台仅退还2万元。

近年来,由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案的判决表明,平台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固然重要,但不能免除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倘若家长默许或放任孩子打赏后又反复退款,不仅加重了平台责任,也扰乱了正常的未成年人退款机制。作为监护人,家长既要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上网习惯和合理的消费观,同时也应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注重加强事前预防。

孟亚生/文 王成喜/

责编: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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